随着包间门关闭的那一瞬间,孩子们便置身于危险之中。我们不能再以“孩子只唱几首歌”或“有家长在能出什么事”作为借口。法律明确规定:营业性娱乐场所如KTV、酒吧和网吧,均属于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,因此未成年人一律不得进入KTV,更不能由父母陪同进入。这一政策的严厉性源自于KTV绝对不是儿童唱歌的安全场所。一旦包间被关上,灯光全暗,音响开到极高的音量,酒精、烟草、打牌、粗口语言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便接踵而至。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,极易模仿成人的不当行为,如熬夜、饮酒、说脏话、攀比以及与陌生人互动。这一切若不加以遏制,极可能导致醉酒、校园欺凌、敲诈乃至性侵等更加严重的后果。诸多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,往往都是起源于“去KTV玩乐”的无辜聚会。
因此,对KTV的整治,绝不是为了打击唱歌的乐趣,而是为了抵制将孩子放入成人污秽空间的做法。目前最大的问题并不是缺乏法规,而是执法力度不够:如门口“禁止未成年人入内”的标志小得几乎被忽视;前台凭外表放行,从不检查身份;家长一声“我负责”,老板便松懈;甚至有初中生深夜进入包厢,服务员对此视而不见。归根结底,处罚过于轻微、检查不够到位、商家只图这笔收入。
要想有效治理,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:首先,身份识别工作不能敷衍,若难以判断年龄,务必查验身份证,并加大人脸识别条件。不要再以“看着像大学生”来判断,未满18岁者皆应视为未成年人。其次,应建立举报通道,门口设置二维码,若拍到未成年人进入包厢,文化、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检查。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先警告、再罚款,屡次违规的直接吊销营业证。第三,酒水销售和包厢的经营需分开管理。KTV出售酒水以及陪酒行为本就是潜在风险,未成年人禁入的同时,对未成年人售酒也应实行零容忍。第四,家长别再推卸责任。将孩子放进KTV只是为了自己的清静,并不能等同于尽到监护义务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早已明确,监护人应积极防止孩子进入不适合的场所。
当然,单单堵住渠道还不够,孩子们也需要唱歌、聚会和展现才艺的机会,这是他们的真实需求。因此,我们需要在社区设置少年宫、鼓励学校音乐社团发展,以及给予家庭K歌、商场日间欢唱房等健康场所。
最终,KTV应当为成年人创造收益,却不应以牺牲孩子的童年为代价。整治KTV,并非是为了扫除大家的娱乐,而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,确保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成长空间。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,才能让所有场所明确: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绝对不容妥协。
2026-09-13